金融界消息,近日,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0%,被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处罚750000元并责令停产整顿3天。
根据公告内容,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在2022年度2月、3月、9月及2023年度2月、3月、4月、6月的原煤产量都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0%。其中在2022年度全年更是达到原煤产量886.6万吨,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在10%以上。
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此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违规生产行为。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75万元(¥75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产整顿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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