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97年,是一个集煤炭、化肥、精细化工、新型材料、生物制药、机械制造、房地产、旅游开发于等多元产业于一体的国家大型一类企业。兰花集团隶属于晋城市的地方国企,兰花是晋城人民的兰花,不是某个人的兰花,绝不能允许个别蛀虫利用手中的权利来祸害晋城人民,230万晋城人民的心血绝不会放纵这些蛀虫成为人民心中的毒瘤。
据知情人:日照兰花冶电能源公司前法人侯道颖是个非常大胆且又会搞好关系的人,此人跟兰花集团原董事长李晋文关系密切。知情人透露:侯道颖在日照兰花冶电能源公司驻郑州办事处工作期间,负责把兰花的优质煤向某大型企业调运,但胆大妄为的侯道颖居然把兰花的优质煤私自卖掉,然后再从其他地方购买劣质煤卖给某大型企业,每次一船泊原煤的交易,侯道颖从中所赚取的差价竟达五、六百万元。后来该企业发现煤质有问题后,终止了合作协议,使兰花集团因侯道颖的个人私利失去了一个可靠的合作伙伴。而后,侯道颖奇迹般的居然当上了日照兰花冶电能源公司的一把手,集团内部都倍感惊讶。
四年前,因日照兰花冶电能源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公司面临困境,于是兰花集团斥资3000万元给了日照兰花冶电能源公司。然而意想不到的是,侯道颖居然把这3000万元私下借给了自己的朋友,全社会都知道这是多么恶劣的犯罪行为。但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兰花集团却仅仅是免去了侯道颖的职务,而工资照发,并让侯道颖自己去追讨这3000万元,真是可笑至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难道国家的法律到了晋城市兰花集团却显得如此的苍白无力?谁是幕后保护伞?望各级领导们严查。
来源 : 当代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