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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县渔泽镇政府:乡镇干部应当具备的法治素养

政府法制讯 张丽萍   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切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共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屯留县渔泽镇人民政府特邀请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纂室主任、法制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任刚军同志,于7月10日上午在屯留县渔泽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讲座。

屯留县渔泽镇政府:乡镇干部应当具备的法治素养

任刚军,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纂室主任、法制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山西省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专著《刚军谈政府法制建设》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09年11月出版。主持完成了6项省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公开发表论文100余篇,并多在全国性、区域性和山西省的法学学术论坛、法治论坛获得征文一、二等奖的奖励。与他人合著的其他法律著作6部。

屯留县渔泽镇政府:乡镇干部应当具备的法治素养

本次参会人员有各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五个行政村的第一书记大约50余人,覆盖岗上村、金家庄村、峪里村、南渔泽村、北渔泽村等十个行政村。

屯留县渔泽镇政府:乡镇干部应当具备的法治素养

屯留县渔泽镇人民政府程志斌镇长作了讲话。

屯留县渔泽镇政府:乡镇干部应当具备的法治素养

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活动意义重大、前景广阔、任重道远。本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有效的增强了乡镇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乡镇干部的法律意识,促进了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创建“平安、法治、和谐”渔泽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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